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男子唐英杰涉骑展示“港独”旗帜电单车,撞倒3名警员,案件今日(20日)在高等法院结案陈词。主控官周天行陈词时指,事发当日有游行,被告唐英杰驾驶插有“光时”旗帜的电单车,在湾仔一带行驶,明显有政治目的。而被告驶过时,街上的市民向他叫喊和欢呼,显示被告是想利用电单车上的旗帜,和其他人有沟通。
周天行还指出,唐英杰曾4度驾驶电单车冲向警方防线,每个防线都有10至25名警员驻守,被告每次驶过都会加速,无视警员警告,就算警员曾向被告发射胡椒球弹,被告亦没有停低。被告最后在柯布连道加速后撞倒3名警员,令他们受伤,行为明显是针对警员。
被告唐英杰,24岁,报称侍应。被告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由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一带,驾驶插有“港独”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三道警方防线,撞伤3名警员。他被控1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1项恐怖活动罪,以及1项属恐怖活动交替控罪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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