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中国官方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举行之际,宣布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年来,相关举措取得实质进展。
覃伟中表示,当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如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以来,新上市公司208家,IPO合计融资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港澳涉税、规划、医疗等专业人士获准在深圳提供服务,在港澳上市的9种药品和2种医疗器械率先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获批使用等。
同时,综合改革试点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覃伟中介绍说,深圳率先在香港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率先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率先在全国发布首个完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
在一系列举措推动下,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效应逐步显现。覃伟中指出,前海累计推出制度创新成果645项、在全国复制推广65项,深圳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第一批试验成果向全国推广。
覃伟中表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也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深圳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等行动上亦有诸多建树。据介绍,深圳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指标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首位。今年1-8月,深圳市有效发明专利量同比增长22.6%,PCT国际专利量申请量稳居全国城市首位。
此外,通过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圳进一步释放了发展活力。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商事主体超过370万户,同比增长7.2%,商事主体密度稳居全国城市的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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