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毛麗娟)港青到前海發展有了新政策。11月22日,前海發布《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香港青年、重要領域人才、高層次人才和重大人才載體、人才機構在前海創新、創業、實習、就業將享大額補貼、獎勵和「保姆式」服務。
其中,港青前海實習每月享3000元(人民幣,下同,約3600港元)補貼,港博士在前海全職工作每月享1萬元(約1.2萬港元)補貼,港金融、法律等專才在前海就業最高一次性獎5萬。對經認定的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別給予324萬元(約395萬港元)、216萬元人才獎勵,分6年平均連續發放。
為吸引港澳人才扎根前海、施展才華,此次新出台的《辦法》在對港澳青年現有的扶持政策基礎上進行再「升級」,對港青到前海實習、就業、創業推出多項補貼、獎勵政策,以進一步促進粵港澳青年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專業人士一次獎勵3.6萬元
《辦法》規定,對在前海合作區實習的香港青年,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實習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對在前海合作區全職工作的香港青年,按照博士10000元/月、碩士7000元/月、學士5000元/月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辦法》鼓勵香港專業服務人才到前海發展。對在前海合作區全職工作,提供金融、會計、稅務、法律、航運、建築工程、教育醫療等專業服務,取得相關香港或內地執業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一次性獎勵3萬元(約3.6萬港元);對取得多個執業資格的,最高獎勵5萬元。
創業者符合條件也可領取獎勵。對在前海實際經營、公司成立一年以上、營業額超過100萬元的企業,港青如果入股比例超過25%,可獲每人每年5萬元的創業獎勵,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
在前海合作區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科研工作(分)站或創新實踐基地,與香港高校聯合培養博士後的,對香港高校選派的博士後合作導師給予每年8萬元補貼,每名博士後可以申報1名合作導師。經前海管理局備案,由香港高校招收並派駐到前海合作區開展研究的在站博士後,按每人每月15000元給予科研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辦法》還透露,將聯手香港探索引才用才新模式,支持深圳重點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與香港創新創業主體合作組建人才共同體,發揮兩地政策疊加優勢,共同引進高層次人才。
卓越工程師最高獲44萬獎勵
為集聚在國家重大科技任務擔綱領銜者、具有深厚科學素養、長期奮戰在科研第一線的戰略科學家,前海實行「一人一策」引進政策,為高層次人才量身定製「政策包」。對經認定的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別給予324萬元、216萬元人才獎勵,分6年平均連續發放;對經認定的卓越工程師,給予36萬元(約43.9萬港元)人才獎勵,分3年平均連續發放。
不僅獎勵人才,也獎勵「引才者」。《辦法》鼓勵前海合作區各類機構引進和舉薦人才,對機構予以引才獎勵,成功引進戰略科學家,每名最高獎勵200萬元;成功引進科技領軍人才,每名最高獎勵10萬元;成功引進青年科技人才,每名最高獎勵2萬元等。對聘用香港青年的機構,按上一年度用人機構聘用的香港青年工資薪金所得30%,每人每年最高3萬元,給予用人機構用人獎勵,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聘用香港青年達30人以上的用人機構,一次性疊加獎勵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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