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黃寶儀廣州報道:為了解決港澳人才在專業服務領域的問題,廣州南沙出台《廣州市南沙區建築和交通工程專業港澳人才職稱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及配套文件,形成港澳人才職稱評價「1+3+4」體制,下一步南沙將持續推進港澳人才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工作,不斷完善粵港澳職稱評價體制機制,推進多個領域港澳執業資格認可。
南沙區人社局副局長陳國紅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辦法》明確港澳專業人才申報建築、交通工程專業職稱評價的申報條件,建立港澳人才申報職稱評價制度。
目前,南沙出台「1個辦法」,制定「3個標準條件」,形成「4個專業對應列表」,以便港澳職稱申報人準確選定專業申報方向,也為全面、公平、公正評定港澳專業人才的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提供相應依據。同時,南沙在國際人才港政務服務大廳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稱和職業資格業務一站式服務平台」,涵蓋專業人才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考試、認可業務等事項,港澳人才可通過一站式服務窗口實現「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通辦」。
今年4月,國家人社部正式批覆支持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港澳導遊及領隊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片區、南沙新區便利執業,南沙政府表示將盡快出台稅務、旅遊領域港澳專業人士便利執業實施辦法,加快推進港澳專業人士在大灣區便利執業工作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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