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7月31日表決通過《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自2024年9月1日開始施行。
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共有84家,累計孵化港澳創業項目超過5600個。為加強這一優質創業載體的建設,《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政府統籌規劃建設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按照規定做好基地建設和運營的資金保障工作;支持通過新安排土地、盤活閒置廠房物業、改造現有孵化場地等方式建設基地。
為更好吸納港澳青年人才,《條例》第八條規定,推進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考大灣區內地九市公務員工作;支持大灣區內地九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公開招聘港澳青年;支持大灣區內地九市招收港澳青年博士進入博士後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探索與香港、澳門相關機構合作開展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培養工作。
可申請公租房或租房補貼
同時,《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應當加強與港澳青年相關的政務數據跨部門共享,針對港澳青年出入境證件、居住證、社會保障卡的使用提供更多應用場景支持。《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港澳青年可以購買商品住房或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租房補貼;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同等享受當地居民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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